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证注销声明
兹有下列房地产权证(土地使用权证/房屋所有权证)遗失(注销),现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(2017)渝0112执恢809号,发布注销声明。
权利人
土地房屋坐落
证书编号
声明人
王树平、朱传江
璧山区丁家镇渝隆路770号
212房地证2005字第12318号
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(2017)渝0112执恢809号
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
二0一八年五月五日
渝公网安备 50022702000352号